亚新注册,亚新(中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总前端多画面监测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各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 总前端多画面监测系统招标项目
二、 招标编号:GDWL2015005
三、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 招标组织形式:自行组织
五、 项目简要需求
山西广电总前端现有多画面监测系统于2012年2月正式运行,是全山西省数字电视运营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对数字电视前端卫星信源防非监测、前端系统中各个环节的信号进行质量、内容监测。系统监测主机将各监测点监测指标、频道监测画面以固定显示和轮播的方式,通过VGA\DVI\HDMI接口输出到多画面分割控制及音频控制系统,并投放到总前端的监控大屏进行显示。系统可通过统一网管,实现监测数据调度、监视画面调度、设备管理和播出节目内容管理,实现当系统监测到信号异常时能自动进行应急切换。
总前端现有60块大屏,监测系统有17台(16+1备份)多画面分割设备,每台具备32路节目的分割处理能力,并同时可对接两块大屏。随着节目和业务的逐步完善,增加,在有限的大屏数量上要呈现所有节目以及更多的系统运行和业务的监测、监看,需要采用提高多画面分割数量和VGA矩阵切换调度的功能,以满足在有限的大屏内显示更多的系统和业务状态的需求,在此基础上需进行满足现在和今后几年的全业务的监看大屏扩容规划,既满足了直播主备路的全实时监看、监测也满足了其他业务和系统的需求。
设计容量
当前总前端节目播出数量为196套,其中标清158套,高清38套。此次扩容是在利用现有多画面分割设备的基础上,依据现有大屏和节目、业务的现状进行扩容工作。并能支持下一步节目扩容到180套标清和60套高清的呈现处理能力。
多画面呈现要求
通过技术配置需满足在结合现有多画面基础上对总前端复用前的主备路和复用后的主备路(158套标清节目×4,38套高清×4,其中含12套AVS+高清×2)的四路节目数量的呈现处理要求。
其中,现有16台多画面进行标清节目的实施监看,共占用28个大屏和每台具备输出32套节目的能力要求,除去中间的12块大屏提供其他业务展示使用(包括:3×3轮巡大屏以及下一步的网管和业务系统的直观呈现规划)。需扩容在剩下的20块大屏上完成剩余标、高清节目处理呈现。
建议可至少配置12台(或者更多)的多画面服务器,每台参考支持16套高清或50套标清节目的处理能力,完成如图所示的20块大屏的高清多画面、标清多屏以及同屏实时和轮巡同时实现的多画面处理要求,以满足支持目前以及下一步规划的节目扩容要求。
16 HD表示处理16套节目的多画面要求;8+8 HD表示在一个屏上同时实现8套高清的实时和8套高清的轮巡要求;SD要求一台(或多台,以实际设备处理能力决定)设备支持输出三个屏的约100套标清节目多画面处理的能力要求。
六、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 如果是供应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投标设备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合法授权书;同一供应商的产品,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投标;
3. 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关计算机软件和系统集成的设计、软件开发、销售、服务等内容资格,自身有能力研发、生产项目招标产品,而非OEM其他厂家的产品;
4. 供应商须具有5年以上的招标项目产品制造经验(以加盖公章的供货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用户报告、用户证明为准);代理商须具有2年以上的招标项目销售、维护经验(以加盖公章的供应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用户报告、用户证明为准);
5. 该招标产品若有广电总局入网许可证,则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取得广电总局入网许可证;
6. 若广电总局(或国际有关标准组织)做过该招标产品检测,则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取得检测报告;
7.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技术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保证体系;
8.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禁入,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 投标的产品必须具有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合法的授权证书、质量认可文件;
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同一标包投标;
11. 此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生产的产品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
13. 进口的产品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进口的产品必须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的检验。必要时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有关的证明文件。
14. 投标人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产品或产品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软件设计权等的起诉。
七、 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17日每天9:30—17: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453号亚新注册,亚新(中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
购买标书时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列的各项证明材料报名,以上均需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售价:人民币500元。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得参与竞标。招标文件售出后一概不退款
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或网银。
八、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2015年8月6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到达本招标文件提供的账户上,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项目名称。
九、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7日上午9:00分前(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453号亚新注册,亚新(中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
十、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8月7日上午09: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亚新注册,亚新(中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层(太原市高新区长治路453号)
十一、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亚新注册,亚新(中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太原市高新区长治路453号
邮 编: 030006
开户名称:亚新注册,亚新(中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144 211 975 234
联系人
技术部分:
石川 电话:0351- 7139954 传 真: 0351-7139941
手机:13099045852 电子邮件:chinashichuan@126.com
李震 电话:0351- 7139954
手机:13994211003 电子邮件:lizhen2950@163.com
商务部分
李晋东 电话:0351- 7139937 传真:0351-7139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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